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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用设备销售这事儿,说白了就是卖“人”和“机器”的生意。你手里拿的不是多少台呼吸机,老板手里攥的却是能不能合法卖货的“通行证”。大量人一听到医疗器械,第一反应是看参数、听品牌,结局忘了自己到底有没有那个卖货的执照。 这事儿最坑的地方在于,医疗器械分得挺细。你看那台让大家喘不过气的呼吸机器,人家叫呼吸机和人工胸廓扩张机,根本上就是同款设备,但在法理上,它们俩身份都不一样。你得清楚,呼吸机和人工胸廓扩张机不是好办的亲兄弟,一个是核心器官的赞成者,一个是辅助呼吸的帮手。搞错了,你不仅能被罚,就连可能得被吊销执照。
还有那台大彩电,大家管它叫医用再循环冷却液主机,但法律上它归于“医用再循环冷却液”,只要进了这个数,哪怕你拿它的主机来当冷却液,一旦出事,责任也得你背。别当作分得清这些就是老古董,目前连最基础的分类都烂熟于心,说明行业内早就把这事嚼烂了。 至于具体是如何卖,那更得看线。医院和诊所的渠道彻底不一样。医院的渠道,那是正规军,讲究的是“两证一合同”,你手里得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,还得有医用耗材经营备案凭证,合同写得明明白白,参数一一对应,签字盖个章,流程走得通,钱款才能进对账账户。你要是试图绕过这个流程,直接跟医院干,那行不通。医院那边是个铁打的人,你进去了,得先跟护士长聊两句,看他们手里有没有现成的设备,没的话得走正规采购渠道,签采购合同,验收设备,把合同上的参数和你们手里的设备参数对上号,验收签完字,才能进场使用。
这时候要是设备出了毛病,比如呼吸机报警了,要么主机电压不稳了,医院不会怪你设备不中,他们会说你的合同条款没签好,要么你验收的时候没把参数对上,就连质疑你是不是拿了假设备要么套购。
故此,卖到医院里,核心就一句话:合同签得准不准,验收标准跟不跟得上。 再看民营诊所要么初级医疗点,那画风就彻底不同了。他们一般直接跟厂家拿货,厂家直接对接诊所。他们需求的,是“产品合格证”和“造许可证”,而不是那个该死的“经营许可证”和“备案凭证”。厂家一卡上去,给你个产品合格证,说你是个代理商,你拿着合格证去跟诊所谈,诊所点头,你就把这机器摆进去卖。
这时候你手里没有“经营许可证”,也没“备案凭证”,但根据法规,只要你是从厂家拿货的,直接跟诊所谈,就不用走那个复杂的采购流程。厂家一般会在合同里写明,这机器归厂家管理,医院只是使用方,医院不能搞二次销售,也不能私自加价。
这时候厂家就会告诉你,不用去卫健委备案,不用去工商局备案,直接跟诊所签购销合同就行。
这真是一个庞大的误区。大量小诊所老板会认定:“哎呀,只要我跟厂家签了合同就行了,反正厂家不会对我负责,出了事厂家会找我有责任吗?”这话在合同签了、验收搞定了、设备到手之后,在厂家眼里是成立的。但在卫健委要么市场监管局的刁钻眼里,这难题就严重了。
这机器在你手里,你有权作为代理商去谈,但你无权擅自加价,更无权私自把设备卖给第三方要么用于非医疗用途。一旦出事,比如这台机器被用来做实验要么非法运输,厂家会咬死说是你的责任,出于你作为代理商,应当对所有机器的保险和合规拥有最终责任。
故此,卖到诊所里,核心就是别忒死板,别在法律准的灰色地带里钻空子,务必拿着厂家的书面承诺去跟诊所商谈,确保对方知情应允,并且你的合同里得写明这个机器是厂家管理的,医院只是使用。 再看那些院外的高频设备,比如体外循环呼吸机要么监护仪,厂家一般有专门的代理商网络。你找当地合法的医疗器械代理商,他把这台设备拿到手,给你签代理协议,给你备案凭证,告诉你这台设备能够进社区、能够进医院。
这时候你手里有备案凭证,就能够去跟社区诊所要么一般/平平的家庭用户谈。他们拿着你的凭证说:“你看,你家老人有慢性病,用这个监护仪没难题,你也签个协议吧。”这时候你手里就有“备案凭证”了,再去给社区诊所要么一般/平平家庭用户销售,这个备案凭证就是你的合法依据。
这时候你不需求再跟厂家去卫健委备案,出于备案是厂家在你名下做的,备案凭证也是厂家给你的,你有这个凭证,你去销售给第三方,要么卖给一般/平平个人,就是合法的。
这就像你开了个店,店里挂着营业执照,你去隔壁邻居那借个锅卖菜,邻居说不用去城管局备案,不用去工商局备案,只要你是正规户,这就是合法生意。 至于厂家自己卖给自己,要么厂家卖给厂家,那更是大忌。
这归于典型的内部交易,法律严禁。厂家绝对不能把这台设备卖给另一个厂家,哪怕是他的搭伙伙伴也不中。出于这不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,还违反了医疗器械销售的根本逻辑。设备一旦离开厂家,就变成了一种商品,它在市场上流通时,务必走正常的公开销售流程,接纳监管,接纳备案。厂家自己给自己卖设备,相当于把商品从自己的仓库里拿出来,又塞进自己的仓库,这中间没有任何中间商,没有价格波动,没有市场竞争,这显然不符合市场规律,也规避不了监管。
要是真有人如此做,一旦被查,那就是渎职,就连涉嫌伪造文书。 还有一个好办被忽略但贼致命的细节,就是“授权代理”。大量厂家会给代理商签授权书,说你能够代理这台设备,你能够去卖。
可是,授权书只是厂家给你的“通行证”,它并不能直接让你绕过“经营许可证”和“备案凭证”这两个核心的法律障碍。你拿到了授权书,依然要去卫健委做个备案,拿到“经营许可证”,拿到“备案凭证”,这才是整个的流程。有些厂家为了省事,会在合同里写“你能够直接跟诊所卖”,但这只是个谎言。真正的合规销售,务必把合规手续做全。
哪怕你找了熟人帮忙,哪怕你拿的是厂家供给的伪造备案凭证,那都是违法的。一旦被卡,人家直接告诉你,是你没办证,是你没备案,是你没跟卫健委报备。
这时候你不仅卖不出东西,还可能被罚款,就连被吊销执照。
故此,别当作找个人帮忙就能搞定,合规不是找关系就能解决的,合规是建立在真的基础上的。 最终,还得提一句,销售前一定要清楚设备的使用范围。大量设备标的是“临床使用”,但你要是把它卖给不愿意使用的一般/平平家庭,要么卖给没有资质的机构,那就是违规。
比如你看一种呼吸机,厂家说它只能用于重症监护室,你不能把它卖给社区诊所,哪怕你跟厂家签了合同,哪怕你给了厂家钱,厂家也没义务把它送去社区。
这挺让人头疼,出于厂家怕你违规,故此他们会劝你不要卖,说“别卖了,出了事别怪我们”。但你要知道,厂家是个体户,只受市场约束,不受卫健委约束。卫健委只关心你有没有备案,有没有经营许可证,不管你是不是卖给诊所,不管你是不是卖给一般/平平家庭。你卖给哪位,卖给哪位就得负责。厂家可能出于你没告诉社区诊所有这台机器的风险,要么出于你不负责回收,故此推卸责任,但这不能成为你卖货的理由。卖货是卖行为,不是卖保险,你不能指望厂家来做你的风险对冲。 总的来说,医用设备销售,表面看是卖货,实则是合规。卖啥货、卖给哪位、如何卖,每一步都得踩在合规的点上。别总想着走捷径,别总想着跟厂家讨价还价去规避法律,老老实实办证、签合同、验收,这才是正道。你卖了一台设备,你就要对这台设备负责,对这台设备的合规性负责,别想自然,别侥幸。